淮 河 治 理
1、流域规划
流域规划是淮河流域治理与开发的战略部署和主要依据。新中国成立50年来,为了科学而有序的指导治淮工作,根据国务院部署,在水利部的领导下,先后进行了5次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每次制订治淮规划,从中央各有关部委、科研单位,到流域4省水利及其他有关部门,数百名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和编制工作。
(一)第一次淮河流域规划
1950年,淮河水系发生约10年一遇洪水,豫、皖、苏三省被淹农田4300万亩,灾民1300多万,灾情十分严重。毛泽东主席立即指示编制导淮计划,接着发出“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伟大号召。在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下,1950年10月,政务院发布《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制订了“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同年11月成立了治淮委员会,统一领导治淮工作。
从1951年1月开始,由治淮委员会主持,经过4个多月的工作,完成了以防洪为主要内容的《关于治淮方略的初步报告》,其主要内容为:治淮问题的由来、淮河流域的特征与演变、洪水流量的分配及控制、山谷水库、润河集蓄洪工程、中游河道整治、洪泽湖蓄洪工程、入江水道、水的利用、管理制度、1952年度施工计划等。
(二)第二次淮河流域规划
1954年淮河发生大洪水以后,暴露了治淮初期规划的设计洪水偏小,防洪标准偏低,必须重新制订治淮规划。
这次治淮规划工作,是在水利部邀请的苏联专家组指导下进行的,从1954年冬开始,到1956年4月完成,历时一年半。参加这次规划工作的有淮委勘测设计院,河南、江苏两省治淮指挥部,农业部、燃料工业部、林业部、交通部、地质部、中科院、中央气象局、华东农业科学研究所、南京大学地质系等单位的干部、科研人员和学生共800多人。
这次《淮河流域规划报告(初稿)》,内容分为:流域总述、水利经济计算、防止水灾、灌溉、航运、水力发电、水土保持、水工、今后勘测设计和科学研究工作、结论等10卷,约100万字。
在编制淮河规划的同时,淮委勘测设计院又会同江苏、山东两省治淮指挥部,历时两年多,于1957年3月编制了《沂沭泗地区流域规划报告初稿》,内容包括:流域总述、防止水灾、灌溉、航运、水力发电、水土保持、水工、结论等8卷。1957年汛期,沂沭泗水系发生约90年一遇的大洪水后,暴露了原规划中采用的洪水标准偏低,水利部组织淮委和苏、鲁两省,对原报告初稿进行修正,并提出了《沂沭泗地区流域规划初步修正成果及1962年以前工程意见》草案。
(三)第三次淮河流域规划
1958年淮委撤销以后,治淮工作由各省分别进行,治淮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兴建了一批山谷水库和各类灌溉工程。但是,在平原易涝地区,有的未经统一规划,自行做了一些不当的蓄排水工程,打乱了原排水系统,加重了地区性灾害和省际水利矛盾。为此,国务院认为应重新研究编制淮河流域治理规划。
1964年,国务院在北戴河召开的黄淮海水利工作会议上,讨论了淮河治理规划问题,水电部据此编写了淮河流域治理初步意见(讨论稿),内容分4大部分:自然历史情况,15年来治淮的成就、问题和经验教训,根治淮河的设想和第三个五年计划工程安排。1965年,水电部成立淮河规划工作组,其任务有4项:淮、沂、沭、泗上中游的洪水蓄洪规划,淮、沂、沭、泗下游洪水出路的统一安排,淮北平原及沂、沭、泗区有关两省以上重要排涝河道的统一规划,有关两省以上重要河流、湖泊灌溉用水的统一安排。规划工作组深入现场,边调查边规划,后由于“文化大革命”而中止。这次规划基本上确定了沂沭泗水系中下游的沂沭河洪水东调和南四湖洪水南下的总体工程布局,明确了开挖南四湖湖西的东鱼河和淮北的新汴河等排水骨干河道。
(四)第四次淮河流域规划
1968年淮河干流上游地区和1969年淮南淠史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暴露出上中游阻水障碍严重,行洪区行洪不畅,蓄洪区控制工程不完善,说明淮河防洪体系不健全,抗御洪水能力低,解决淮河流域的防洪安全和治理涝灾等问题已是当务之急。
1969年11月,国务院成立了治淮规划小组,水电部成立了淮河规划组。接着,水电部组织淮河流域4省有关领导同志和技术人员,进行流域查勘,然后集中北京,研究编制流域规划。1971年2月,国务院治淮规划小组提出了《关于贯彻执行毛主席“一定要把淮河修好”指示情况报告》,即“71年淮河流域规划”。其主要内容是:治水与改土相结合,全面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抓紧骨干工程配套,治理中小河流;修建一批“蓄山水”、“给出路”、“引外水”的战略性大型骨干工程。
(五)第五次淮河流域规划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经济走上了蓬勃发展的轨道。到本世纪末我国工农业年生产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向水利提出了新的要求。
1980年12月,水利部召开治淮会议,提出了修订淮河流域综合规划的任务。1982年2月,水利部审定了《淮河流域修订规划任务书》。规划编制工作在水利部的领导下,由淮委主持,会同河南、安徽、江苏、山东4省水利厅及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的。1984年完成了以恢复、巩固、发挥现有治淮工程效益为主要内容的《淮河流域修订规划第一步报告》(讨论稿)。1985年根据国务院在合肥召开的治淮会议要求,编制完成了综合性的《治淮规划建议(初稿)》。1990年完成并上报了《淮河流域修订规划纲要(送审稿)》。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后,进一步修订完成《淮河流域综合规划纲要(1991年修订)》,内容分:流域概况及其特点、治淮成就及存在问题、规划方针与任务、山丘区治理开发规划、农业发展水利规划、淮河水系防洪除涝规划、沂沭泗水系防洪除涝规划、航运规划、水产规划、水资源供需平衡、引江引黄工程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实施、流域管理等15章。
90年代以来,淮河流域水污染日趋严重,根据水利部的安排,1996年淮委编制了《淮河流域水质保护规划》。根据国家计委和水利部的布置,1996年编制了《淮河流域片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报告》。1998年长江、嫩江、松花江大水后,按照水利部的部署,淮委编报了《淮河流域治理近期专项工程建设规划》,现正在组织编制《淮河流域防洪规划》。这次防洪规划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产业政策》、《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等为主要依据,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用新的基础资料,结合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原有的防洪方案进行补充、调整,为21世纪淮河流域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2、19项治淮骨干工程耀淮河
1. 淮河干流上中游河道整治及堤防加固工程 淮河干流上中游洪水来量大、河道泄洪能力小,圩区及行蓄洪区进洪次数频繁,淮北大堤保护区防洪标准偏低,目前不足50年一遇,与保护区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淮干治理工程从1983年开始建设,目前正在实施。淮干治理是以恢复和改善现有工程,充分发挥其效益为主要目标。
2. 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 淮河流域的行蓄洪区是淮河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运用行蓄洪区进行洪水有效调度,关系着流域的防洪安全。目前,需要重点安排安全建设的行蓄(滞)洪区共25个,规划修建撤退道路1153km,避洪楼及避水平顶房31.32万m2,庄台184座,保庄圩34个,以及通讯报警设施等,估算总投资22.28亿元。
3. 怀洪新河续建工程 怀洪新河流经安徽怀远、固镇、五河和江苏泗洪县,干河全长121km,是淮河中游的一项战略性骨干工程。工程于1972年动工兴建,1980年停缓建,1991年淮河大水后,怀洪新河续建被列为治淮重点工程之一,1999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2004年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4. 入江水道加固工程 入江水道是淮河干流下游主要泄洪通道,位于江苏省淮阴市、扬州市和安徽省天长市境内,上自洪泽湖三河闸下至长江三江营,全长157.2km。工程1991年11月开工建设,1996年底基本完成。1997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工程按行洪12000m3/s、高邮湖水位9.5m标准进行加固。
5. 分淮入沂续建工程 分淮入沂是淮河下游洪水出路之一,位于江苏省淮阴市境内,南起洪泽湖,北至新沂河交汇口,全长97.5km。该工程是淮河下游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58年动工兴建,1980年停缓建。由于工程部分项目未达设计标准,影响实际运用效果,1991年国务院治淮治太会议同意工程按原设计标准续建加固。续建工程1991年冬开工,1995年底基本完工,1997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
6. 洪泽湖大堤抗震加固 洪泽湖大堤是洪泽湖下游地区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屏障,新中国成立后,进行过3次加固,但仍有部分险工险段未得到有效处理,部分堤段河堤上建筑物抗震稳定性较差,需加固处理。1991年该工程被列为治淮骨干工程之一,按设计水位16.0m、校核水位17.0m进行加固,地震烈度7度设防。工程1992年2月开工建设,1997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
7. 防洪水库工程 包括板桥水库复建、石漫滩水库复建、燕山水库、白莲崖水库等4项工程。板桥水库位于洪河支流汝河上游,控制流域面积768km2,建成于1952年,1956年曾进行扩建加固。1975年因遇超标准洪水而垮坝失事。1978年开始复建,1981年停缓建,1986年底又复工,到1991年12月底工程基本竣工,1993年6月竣工验收。工程总投资1.74亿元。石漫滩水库位于洪河支流滚河上,控制流域面积230km2,始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在淮河上游修建的第一座水库。该工程1996年底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1998年1月竣工验收。工程总投资2.56亿元。
燕山水库位于沙颍河支流澧河上游干江河上,控制流域面积1169km2;白莲崖水库位于佛子岭水库上游、淠河支流漫水河上,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760km2。目前,新建燕山水库、白莲崖水库项目建议书已批复,可研和初步设计已上报国家发改委,正在进行施工准备工作。
8. 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工程 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工程是统筹解决沂沭泗水系中下游河道洪水出路、提高防洪标准的战略性骨干工程。目前一期工程已按20年一遇标准基本实施完成,续建工程正在抓紧进行前期工作。续建工程需编制刘家道口枢纽、湖东堤、湖西堤、新沂河等8个单项可研报告。目前湖东堤可研、刘家道口枢纽工程初步设计已批复,正在做施工准备工作。
9. 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现有大型水库50座,这些水库在历年防洪、灌溉、发电及水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因多数建于“大跃进”和文革时期,仓促上马,工程隐患多,防洪标准低,达不到设计效益,威胁下游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亟待加固治理。1986年、1992年水利部确定需除险加固的第一、二两批淮河流域大型病险水库包括宿鸭湖水库、陡山水库等共20座。
10. 淮河入海水道近期工程 淮河入海水道是承泄洪泽湖洪水的重要防洪工程,关系到里下河、渠北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分近、远两期建设,近期工程于1999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2003年6月通过通水验收,并在当年大水中发挥了分洪效益。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正在做竣工验收准备工作。近期工程按洪泽湖100年一遇设计洪水、行洪2270m3/s确定。工程总投资为41.17亿元。
11.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 淮河中游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是淮河流域防洪体系中的一项战略性骨干工程,位于淮河干流中游正阳关以上28km处。2001年12月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003年11月24日截流成功,2006年6月,主体工程顺利通过竣工初步验收。工程完成后,可以在淮河上中游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时,配合现有水库、河道堤防和行蓄洪区,调蓄洪峰,控制洪水,使淮河中游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确保淮北大堤和沿淮重要工矿城市安全。
12. 汾泉河初步治理工程 ?汾泉河是黄淮海平原跨豫皖两省的主要边界排水河道,干流全长243km。汾泉河初步治理工程1998年动工兴建,至2004年11月底基本完成。泉河干流河道按3年一遇除涝设计流量的90%扩挖,堤防按20年一遇洪水位修筑;干河沿线建筑物、跨省支流及沿泉河洼地治理标准均为5年一遇。工程完成后,提高了汾泉河干流的防洪、除涝标准,改善灌溉河航运条件,扩大了排水出路,使已治理的汾河本干及支流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13. 包浍河初步治理工程 包浍河是淮北豫、皖两省的主要排水河道之一,九湾以上流域面积4850km2,于安徽固镇九湾汇入怀洪新河。工程1994年3月开工兴建,2000年1月竣工验收。
包浍河初步治理干流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筑堤,3年一遇的82%除涝标准挖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河南省大槽沟口——省界17.2km、安徽省孙瞳——九湾100.1km,共117.3km河道疏浚,祁县闸下——九湾段60km筑堤,河南周家路口、安徽吴安楼等8座节制闸,19座桥梁及沟口涵闸、排灌站工程等。工程总投资为3.44亿元。
14. 涡河近期治理工程 涡河发源于河南省开封市黄河南岸,于安徽省怀远县汇入淮河,河道全长380km,为淮北平原跨豫皖两省的骨干排水河道。流域内水土流失严重,加以拦河建闸蓄水等因素,致使涡河干流淤积严重,极大影响了河道的排水能力,降低了河道的防洪标准,亟待治理。1991年国务院治淮治太会议决定治理涡河,目前工程已开工建设。
15. 奎濉河近期治理工程 奎濉河位于淮北平原东部,为苏、皖两省骨干排水河道,流域面积3598平方公里。历史上洪涝灾害频繁,新中国成立后虽经过两次治理,但防御洪涝灾害能力仍然很低。1991年国务院治淮治太会议将奎濉河近期治理列入治淮19项骨干工程。工程1998年开工建设, 2007年底,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
16. 洪汝河近期治理工程 洪汝河发源于河南省伏牛山区,是淮河北岸跨豫、皖两省的主要骨干排水河道。新中国成立以来,该流域进行了多次治理,但目前防洪除涝标准仍然偏低。洪汝河近期治理工程包括小洪河杨庄滞洪工程和洪汝河下游河道近期治理工程两部分内容,其中小洪河杨庄滞洪工程1992年底动工兴建,1998年底通过了竣工验收。洪汝河下游河道近期治理工程1999年开始实施,2007年底该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
17. 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 沙颍河是淮河水系最大的一级支流,为淮北平原跨豫、皖两省的骨干排水河道,全长620km。长期以来,沙颍河由于缺乏系统治理,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堤防及河岸险工险段多,防洪标准低,严重制约当地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1991年国务院治淮治太会议明确进行沙颍河近期治理。2006年8月,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据介绍,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沙颍河干流,从河南省漯河市陈湾至安徽省阜阳市沫河口及泥河洼滞洪区,治理河道长度393公里。工程总投资为27.6亿元,其中安徽省境内投资14.95亿元,工程总工期需39个月。工程建成后,可使沙颍河干流河道达到防御20年一遇洪水的能力。
18. 湖洼及支流治理工程 淮河流域低洼易涝区及支流湖泊众多,目前除苏北地区的排水条件较好,大部分已达5年一遇以外,其他各省的排水条件仍然很差,流域内因洪致涝的问题严重。1991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中明确“进行湖洼易涝地区配套工程建设,提高防洪除涝标准”,并将湖洼及支流治理工程作为19项骨干工程之一。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8亿元,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情况分年组织实施。
19. 其他 治淮其他包括直管病险闸坝加固、边界水利、水土保持、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内容。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5.27亿元,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情况分年组织实施。
3、水土保持
一、水土流失状况
淮河流域人口众多,人与资源矛盾十分突出,由于人为活动、自然因素和历史原因的影响,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形式主要以水力侵蚀为主,平原风沙区水土流失形式为水力风力复合侵蚀。根据淮河流域八十年代水土流失调查资料统计,八十年代初淮河流域有水土流失面积7.4万平方公里,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2.28万平方公里,中度水土流失面积1.77万平方公里,强度水土流失面积1.17万平方公里,极强度水土流失面积0.68万平方公里,黄泛平原风沙区有风水蚀复合水土流失面积1.5万平方公里。全流域每年土壤侵蚀量2.6亿吨。另据1990年水土流失遥感普查结果,淮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5.87万平方公里,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2.37万平方公里,中度流失面积2.07万平方公里,强度流失面积0.8万平方公里,极强度流失面积0.12万平方公里。黄泛平原风沙区有风水蚀复合水土流失面积0.51万平方公里。全流域每年土壤侵蚀量2.28亿吨。
二、水土流失治理情况
(一)面上治理情况
1950—1980年,没有设流域水土保持机构,流域各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根据统计,本时段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926万平方公里,由于该时段受“三年自然灾害”大面积开荒、“大跃进”大量砍伐林木和“文化革命”动乱的影响,水土流失面积急速增加,同期增加的水土流失面积大于同期治理的面积。
1981—1990年淮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基本走上正轨,本时段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3万平方公里,其中治理黄泛风沙区水土流失面积0.99万平方公里,治理山丘区水土流失面积0.54万平方公里。
1991—1999年,淮河流域各省加大了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本时段治理重点放在山丘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44万平方公里,同时加强了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使水土保持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二)小流域试点治理情况
自1981年始,淮委先后在各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布设了四批共30条小流域试点。目前已经验收的25条,在建的5条。已验收的25条试点小流域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5.95平方公里,其中建设基本农田1.47万亩,水土保持林草3.04万亩,发展经济林1.35万亩,封禁治理1.8万亩,修建谷坊5.05万座,塘堰坝0.51万座,完成国家补助资金641.6万元。
已验收的25条小流域平均治理程度在80%以上,基本农田是治理前的2.8倍,林地面积是治理前的2.5倍以上,林草覆盖度提高43%,土地利用率提高43%,减沙程度为64%—91%。
小流域试点探索和积累了丰富的综合治理开发模式和管理经验,有多条小流域试点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为淮河流域大面积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开展奠定了技术和管理基础。
在此期间,流域各省共开展小流域试点治理近700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168平方公里。
(三)重点县治理情况
1992年起开始实施的五个水土保持重点县综合治理开发工程项目(涉及河南省的鲁山县、新县,安徽省的霍山县、金寨县和山东省的费县),一期工程通过五年的综合治理开发,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84平方公里,其中兴修水平梯田36.363万亩、闸沟淤地和改河造地6218亩、发展水土保持林199万亩(其中经济林73万亩)、人工种草5.6375万亩、封禁治理85.3617万亩、兴建拦沙谷坊16414座、建蓄水塘坝5647座、沟洫工程2085公里、修建道路1292公里,累计完成总投入4.8816亿元、总投工日6812.54万个、总土石方1.5252亿立方米,综合治理效益显著。项目区治理程度达82.13%,林草覆盖率提高了27.3%,坡耕地面积减少61.8%,基本农田增加66.13%,土地利用率提高了22.6%,各种措施新增涵蓄水源2亿多立方米,年保土拦沙850多万吨,发挥了显著的缓洪、减洪、蓄水保土功能,保护和改善了环境与生态系统。一期工程于1997年5月顺利通过水利部组织的竣工验收,其成果获1998年度水利部科技进步三等奖。
三、综合管理情况
自八十年代以来,淮河流域四省先后恢复和成立了水土保持工作机构,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后,流域内各省、地、县(市)相继出台了地方配套法规和有关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完整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网络,全流域水土保持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轨道。
淮委水土保持处作为淮河流域水土保持行业管理机构,在水土保持前期工作、项目管理和行业统一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前期工作方面:先后完成了《淮河流域水土保持调查报告》、《淮河流域水土保持规划》、《淮河流域淮干上游、洪汝沙颍河上游、沂沭泗河上游三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实施规划》、《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之水土保持工程规划》等的编制和上报。
项目管理方面:多年来,对小流域试点和重点县项目实行合同化和跟踪管理,并先后制定和修订了《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开发项目管理办法》、《淮河流域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发试点实施办法》、《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开发规划工作技术大纲》、《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淮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规划暂行规定》等管理办法,从而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行业统管方面:根据水利部要求,近年来加大了全流域水土保持行业统管工作,在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0年3月,河南省新密市花家店小流域、鲁山县清水河小流域;安徽省霍山县深水河小流域、金寨县南畈小流域;江苏省盱眙县朱郢小流域、赣榆县龙泉河小流域;山东省莒南县洙边小流域等24条小流域首批被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小流域”。山东省青岛市首批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山东省五莲县首批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